2008/12/13

full of grumbles

不吐不快


一、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鄰居三更半夜鬼吼鬼叫、大聲吵架、摔重門,妨礙附近住戶睡眠
又一直聽到有人尖叫
「報警處理」哪裡錯了?

有所謂「孰可忍孰不可忍」
您 憑什麼指責我「多管閒事」?!

這個社會就是因為有您這種只會在一旁看熱鬧、評斷他人卻不曾勇敢站出來指正的弱者
惡人才會越來越囂張 正義永遠無法伸展

「吞忍,就等於默認了(錯誤是對的)!」

您 已經不足以成為我的楷模、獲得我的敬重

每天都在抱怨既得利益者的優勢 而您今日的行為足以證明您已是這共犯結構之ㄧ
小小一件事情都不敢捍衛自己的利益 任憑其剝削
有何資格埋怨社會不公?!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今我終於明白這句話的涵義

您總要我們堂堂正正的做人 心中的秤卻早已失衡

我不是聖人 也承認做過很多小奸小惡之事
正因如此 這樣的行為對我來說就等同於贖罪
可惜無法獲得您的認同


二、
對於您的一切作為 都只會更堅定我的想/做法
對我來說 您令人可笑
「外在行為與內在心智不成比例」
而我還是會維持風度 對您不評判亦不誇讚

隨您怎麼使用那些措詞
您以為我會痛嗎? 我不會

儘管冠上我的罪名吧
儘管丟石頭在我的身上吧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我」


三、
《當傾斜的傾斜重複的重複》

繃緊一面意志的薄膜
在早晨的牛奶杯裡
破裂的剎那的音符
在杯沿升高收歛
然後降低了半音
仍然把牛奶喝了把軟細收好
照著鏡子像一個全新的
還沒有擦傷過的火柴盒
當傾斜的傾斜
重複的重複並一再
一再傾斜地重複
你錯過且亦被斜切過的不尋常之街
我們所錯過的糖果紙等等
「黎明比愛陌生愛比死冷」



縱使上述兩件事情令人不快樂/我總是愛上夏宇
但我還是快樂的
  • 留言者: dolcevite99
  • Email: dolcevita@muse-whisper.com
  • 網址:
  • 日期: 2008-12-17 07:06:43
我心浮氣躁的要命
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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