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2

Please Mr. Postman, looks and see

關於我弟尼尼做的一件笨事



尼尼其實是一個很成熟的小孩 因為愛面子
常會先深思熟慮後才行動 也因此很少做過丟臉的事情
然而這件事情實在是耍笨得太好笑了 身為姐姐的我不得不幫他記錄一下
免得他以後沒有什麼偉大的事蹟可以跟他小孩說

話說尼尼因為要補辦一些證件的緣故 需要用到身分證
但他人在桃園唸書 補辦證件服務處卻在台北 
所以尼尼便將證件以限時掛號的方式寄回家請家人補辦(收件人姓名欄是我的名字)

而大家也都曉得信封上面是需要寫上地址的 只是可愛的弟弟尼尼

寄件人住址你怎麼跟寫的跟收件一樣阿?!從自己家寄到自己家要做啥?
可愛的是你還把家裡住址寫錯!
你在我們家住了19個年頭 門牌號碼到現在還記不清楚啊?!
我們家在"57弄"不是"15弄"耶! 而且
身分證背面就有住址了 背不熟也可以拿來照抄阿 寫錯會不會太沒誠意了...

這樣就算了 這封信能安然無恙送到我家才厲害
而這背後的功臣就是送我們家信件至少有5年以上時間的郵差杯杯

根據我媽轉述(信件是我媽簽收的)郵差杯杯說:
「雖然這個地址寫錯,但我就想說應該是你們家沒錯,因為那個林思雯阿我這幾年常給她送信件資料什麼的,要不然就是給她簽收,哈哈哈...」(台語)
(後面開始跟我媽扯我上大學的事情)

我只能說 郵差杯杯 你果然是強者一枚!(大拇指)
就跟古早時代的郵差先生一樣厲害耶!
看到我的名字就知道我住哪 太厲害了啦 里長都沒你那麼熟
你如果郵差做一做想退休 可以出來選里長了 我投你一票!

哈哈 我已經可以預見星期五等尼尼回來會如何被消遣了 可憐的尼尼...

但這就是我家 酸來酸去 損來損去 感情卻好得不得了!

I Love My Family!!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